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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议:​息县:立行立改见实效 集体收益“巡”回来


【资料图】

“这栋楼是村集体资产,为什么信阳万创新能源有限公司与贫困户丁宋粮签订租用合同呢?”2023年9月至11月,息县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夏庄镇及所辖16个村开展常规巡察。其间,该镇陈楼村一份光伏发电安装协议引起了巡察组工作人员的“关注”。

“这栋楼是镇出资建设的老人日间照料中心,交给村两委管理使用。”村干部陈某说。

“在楼顶上安装光伏发电的协议受益方为什么不是陈楼村村民委员会,而是一个与此事无关的贫困户呢?”

“这个情况我不是很清楚……”面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的询问,村干部陈某支支吾吾。

通过实地走访、查阅《天合富家农宝共建电站确认安装协议》及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巡察组工作人员发现了其中的“猫腻”。原来,2023年10月12日,陈楼村党支部书记董某在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情况下,仅与村会计陈某商议后,便擅自以贫困户丁某个人名义与信阳万创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在老人日间照料中心楼上安装光伏发电的协议,租期二十五年,租金共计8.25万元。首次兑付时间为电站并网成功发电起始日起的第四个月,其后每一季度兑付一次,合同到期后不再分享收益。

目前,此项目暂未产生收益,但是存在村集体资产收益流失的风险。息县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刘明勇及时召开组务会分析研判,该项目属于在镇村两级的公共建筑上实施,相关收益应该归镇村两级,不应该归属个人。该合同签订不符合事实,违反了国家财经纪律。因此,巡察组决定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要求夏庄镇政府和陈楼村村民委员会及时纠正整改,并举一反三。

在该县县委第一巡察组的监督下,很快原协议撤销作废,陈楼村村民委员会与信阳万创新能源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协议,有效防止集体租金收益的流失。

“现在村里每笔钱的去向和用途都会公示在村务公开栏上,实实在在看得见。”原本的“糊涂账”变回“明白账”,村民坦言心里踏实多了。

“要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作用,压紧压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和镇村两级主体责任,通过自查自纠、完善制度、严格监管、强化跟踪,推进村集体经济运行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公开化,切实堵塞‘三资’管理漏洞”,息县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表示。(郝昱玮 龚子歌 余江 李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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