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彻底消除废旧爆炸物品对社会治安构成的安全隐患,7月7日上午,罗山县公安局在市局治安支队的监督指导下,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爆破公司对近期收缴的废旧爆炸物品进行集中销毁。
当天上午11时许,在确保引爆措施和警戒范围绝对安全后,随着几声闷响,收缴的37支爆炸装置、540发电雷管、14发火雷管、4枚废旧手榴弹、炮弹、450发各类废旧子弹被成功销毁。
整个销毁过程中,全体民警和爆破工作人员始终以安全销毁作为第一责任目标,程序得当、组织严密、配合到位,销毁全流程安全可控,达到了预期效果。(郝昱玮 彭莹莹 张保华)
标签: